(一)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分包合同中明确的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及付款条件计算工程款,如固定总价结算就用合同总价扣除已付款项。
(二)合同无约定时,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如总承包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分包工程也参照计算工程量及价款。
(三)考虑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付款的,发包人会扣除相应款项。
(四)有签证、变更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据实调整计算工程款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这表明即便合同效力有问题,也可参照约定计算工程款,强调了合同约定在工程款计算中的重要性。
1.分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先看分包合同约定。若明确计价方式、标准和付款条件,按约定算,如固定总价结算,就用合同总价减已付款。
2.若合同没约定,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如总承包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分包工程也可参照。
3.要考虑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工程有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能扣钱;有签证、变更影响造价,应据实调整。主张工程款需综合多因素准确计算。
结论:
分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应先看分包合同约定,按约定计算;无约定则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同时要考虑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签证变更等因素综合计算。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具有约束效力。所以分包合同有约定计价方式、标准及付款条件等时,按约定计算工程款合理合法,如固定总价结算,就以合同总价扣除已付款项。当分包合同无约定时,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这符合公平原则,能保障各方权益。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会影响工程款支付,若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扣除相应款项是合理的;签证、变更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据实调整计算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总之,分包人主张工程款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计算。如果对工程款计算仍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分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需综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准确计算。首先应以分包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明确了计价方式、标准及付款条件等,就按约定计算,如固定总价结算时用合同总价扣除已付款项。
2.若分包合同无相关约定,通常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如总承包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分包工程也可参照计算工程量及价款。
3.要关注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若分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工程款支付,发包人可能扣除相应款项。若有签证、变更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也应据实调整工程款数额。
4.建议分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项计价条款,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把控,及时处理签证、变更等事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分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首要依据是分包合同约定。若合同对计价方式、标准和付款条件等有明确规定,就按照约定计算。例如合同约定固定总价结算,工程款就是合同总价减去已付款项。
(2)若分包合同无相关约定,一般参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确定计价方式。如总承包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分包工程也可依此计算工程量与价款。
(3)主张工程款时要考虑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若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付款,发包人可能扣除相应款项;有签证、变更等影响造价的事项,也应据实调整工程款数额。
提醒:
分包人主张工程款需综合多因素准确计算,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1、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2、及时找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3、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外的签证等)及对证据进行财产保全,通过诉讼讨要。下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了解“如何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专业解答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2、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3、支付给特定的第三方。
专业解答1、完善施工合同中的对应条款。2、重视签证管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应当特别重视。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1、完善施工合同中的对应条款。2、重视签证管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应当特别重视。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1、完善施工合同条款。有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他们觉得反正现在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必要修改了。2、重视签证管理。3、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律师解析 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一、分包工程是指施工企业承包某总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如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将总包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工程公司。分包施工单位只对总包单位负责,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经济联系。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律师解析 分包工程发包人的意思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律师解析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行为被法律明确禁止;总包单位在发现发包人肢解发包工程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考虑请求法院确认发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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