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巴中法律咨询 > 巴中离婚法律咨询 > 男方在妻子几年前出轨后能要求赔偿吗

男方在妻子几年前出轨后能要求赔偿吗

李** 四川-巴中 离婚咨询 2025.12.29 10:08:54 421人阅读

男方在妻子几年前出轨后能要求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巴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巴中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已办理离婚手续且离婚协议未约定赔偿事宜,若距离离婚时间超过三年再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未离婚状态下,仅以对方出轨为由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法院不会受理该请求。

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并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行为的,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该请求。

2025-12-29 15:48:0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男方能否要求妻子因几年前出轨赔偿,需结合是否离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是否符合法定过错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首先,若双方已离婚且离婚协议未涉及赔偿,同时距离婚已过三年诉讼时效,男方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其次,若双方未离婚,男方单独以妻子出轨为由要求赔偿,法院不会受理。最后,若男方在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且能证明妻子出轨行为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法院才可能支持该请求。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或程序不当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025-12-29 14:01:17 回复
咨询我

男方能否因妻子几年前的出轨行为要求赔偿,需结合是否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及诉讼时效等具体情况判断。

1.若双方已离婚,且离婚协议中未涉及赔偿事宜,同时离婚时间距当前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男方再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可能不予支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时效后,权利将难以得到司法保护。

2.若双方尚未离婚,男方仅以妻子出轨为由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且能够证明妻子的出轨行为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该赔偿请求。

2025-12-29 13:54:3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双方已离婚,且离婚协议中未涉及赔偿事宜,同时离婚时间距现在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男方起诉要求赔偿的,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因为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若双方未离婚,男方仅以妻子出轨为由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会受理该请求。

(3)若双方未离婚,男方在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且能证明妻子的出轨行为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的,法院才可能支持其损害赔偿请求。

提醒:
男方主张损害赔偿时需注意诉讼时效限制,且应在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该请求,避免因单独提起或超过时效导致权益无法得到支持。

2025-12-29 13:04:27 回复
咨询我

(一)双方已离婚且离婚协议未涉及赔偿事宜,同时离婚时间距现在已过三年诉讼时效的,男方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二)双方未离婚,男方单独以妻子出轨为由要求赔偿,法院不会受理。

(三)双方未离婚,男方在起诉离婚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且能证明妻子出轨行为符合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的,法院才可能支持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29 11:13:44 回复

45岁的妻子A和59岁的丈夫B(均系化名)因离婚闹上。丈夫称,妻子常年在外面和别人“鬼混”,连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妻子则称,那是因为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主动要求妻子跟其他人借种生子。近日,增城审结该案,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予离婚。  1992年,23岁的A认识了同在增城打工的37岁的B。恋爱1年后结婚,1998年儿子晓峰(化名)出生。2003年初,A和B协议离婚,但随即又复婚。今年6月,B向增城离婚。  B说,妻子常年在外鬼混,儿子也不是亲生的。且2003年复婚后,A一直离家出走,双方分居已十多年,A对家庭更是不理不顾,不关心小孩。另外,在2008年,A还与他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B觉得备受打击,要求A赔偿15万元,同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  A在庭上同意离婚,但要求丈夫B给一笔钱。A说,婚后因为B不能生育,便常常打骂自己,但B想要孩子,便叫自己跟他人借种生子。  2008年,自己确实与他人生了双胞胎,但那是B希望自己能多生一个小孩与儿子晓峰做伴。  对于不能生育的说法,B当庭否认,也否认曾叫妻子借种生子。  增城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B称夫妻俩分居十多年,且妻子与他人同居、重婚等,但未提供证据。在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情况下,应以不离婚为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