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主责和次责事故后,双方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若双方都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对方。财产赔2000元,医疗赔1.8万,死亡伤残赔18万。
3.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主责方担70%-80%,次责方担20%-30%。
4.若都有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按比例赔超交强险的损失。一方没商业险,自行承担赔偿。
结论:
主责和次责情况下,保险理赔先由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有交强险先在限额内赔对方,超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有商业三者险在限额内按比例赔超交强险损失,无商业险自行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保险法规,在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情形下,保险理赔流程有明确规定。双方先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是启动理赔的第一步。交强险作为法定强制保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对对方损失先行赔偿,能保障事故中受害人得到及时赔付。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都有相应赔偿限额。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主责和次责比例分担,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有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按比例承担超交强险部分赔偿,减轻了当事人赔偿压力。若一方无商业险,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是对其未充分分散风险的一种约束。若遇到此类保险理赔问题,为确保权益得到最大保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保险理赔在主责和次责情况下,遵循先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的原则。先由双方各自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费用。超出交强险的部分,主责方承担70%-80%,次责方承担20%-30%。若有商业三者险,各自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按比例赔偿超出部分;若一方无商业险,则自行承担相应赔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确保理赔流程顺利开启。
-了解自己保险的具体条款和限额,清楚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障范围。
-无商业险的一方,要提前做好资金准备,以应对可能需要自行承担的赔偿。
法律分析:
(1)主责和次责情形下,保险理赔的基础是双方先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这是启动理赔程序的关键一步。
(2)双方都有交强险时,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对方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和死亡伤残等方面的限额规定。
(3)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需按照双方责任比例分担。主责方通常承担较大比例,次责方承担较小比例。
(4)若双方都有商业三者险,各自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按比例赔偿超出交强险的损失。而一方没有商业险,就需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醒:
在处理主责和次责的保险理赔时,要及时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理赔方案。
(一)及时报案:事故发生后双方要第一时间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二)交强险赔偿:若双方都有交强险,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1.8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18万元。
(三)确定责任比例分担:超出交强险部分,主责方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20%-30%。
(四)商业险赔偿:若双方都有商业三者险,各自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超出交强险的损失;一方没有商业险则自行承担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律师解析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 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赔偿范围一般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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