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朋友最近因为欸跟对象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想请问律师离婚协议是否能够放弃抚养费,不要抚养权也放弃探视权可以吗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不可以啊~~已经有协议了啊~那就是证据啊~不过从道德上讲你这个当妈的应该尽点做母亲的义务啊~虽然是离婚了啊孩子是给了他可是那毕竟是你的亲骨肉啊~如果他有困难不能养孩子我想你应该帮帮他啊~具体是说帮帮孩子啊~还是要去看看孩子啊~~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啊~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协议是否能够放弃抚养费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1、抚养权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确认,不能单方面放弃;2、探视权是作为亲生父母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剥夺,如果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可以进行限制,但情况消除后,就要恢复。
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该案例提到的“放弃抚养费”,只是双方在离婚时的一种私人约定。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即使双方在离婚时,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没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那么也不影响另一方对孩子行使探视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