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赠与妻子的房产,若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通常视为对妻子的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处理。
1.若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但赠与行为附条件,且妻子未满足约定条件,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撤销后该房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2.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撤销后,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该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法律分析:
(1)婚后赠与妻子房产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一般视为对妻子的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2)若赠与房产时附条件,妻子未满足约定条件的,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撤销后,该房产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分割。
(3)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在房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撤销后,若该房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提醒:
婚后赠与房产时建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赠与条件及产权归属,完成登记后保留相关凭证;未登记的赠与需注意权利转移风险,具体纠纷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一)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若婚后赠与妻子房产且已办理过户,一般视为对妻子的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若赠与附条件,妻子未满足约定条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后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赠与人在房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撤销后,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仍归原产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婚后赠与配偶房产且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通常视为仅对配偶个人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配偶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赠与房产时附加了条件,配偶未满足该条件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后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房产,赠与人可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撤销后,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则均等分割,若属一方婚前财产则归原产权人所有。
结论:婚后赠与妻子的房产,其离婚时的归属与分割,取决于是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及赠与是否附条件。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权利转移后一般不可撤销,但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除外。婚后赠与妻子房产,若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通常视为对妻子的个人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归妻子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若赠与附条件且妻子未满足条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后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撤销后若该房产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原本属于赠与人婚前财产,则仍归赠与人所有。实际生活中房产赠与的条件认定、权利转移细节等情况较为复杂,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权益和正确处理方式。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房屋,如有离婚协议,按协议分割;无协议则默认为共同共有,法院会根据子女、女性权益及无过失方考虑进行公正裁决。若赠与明确指定一方,该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专业解答父母的共有财产权在离婚时适用于夫妻双方,应平分。但子女如非婚生或未获父母明确赠予,通常无法参与父母的财产分割。只有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子女才可能获得部分遗产。
专业解答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归属关键看登记情况。若名义上归父母,非夫妻共有;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分配;双方名下则视作共有,但若有协议则按约定。父母全资购房且明确为激励个人的,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无特别声明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均等分割。处理此类问题需依据实际出资和登记情况判断。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明确赠予的房产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赠与未过户的房产仍属赠与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分割;婚前购置婚后还贷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简易。
专业解答赠予子女的房产如经赠予,不受婚姻变动影响,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需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确保子女独立持有。离婚时,子女房产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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