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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给子女是可行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需注意赠与行为的相关规则。
1.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将婚内财产给予子女,该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2.此类约定本质上属于赠与行为,财产的权属转移需符合赠与规则。若涉及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人在完成过户前可依法行使任意撤销权;若涉及动产,则需完成实际交付。
3.若该约定损害了债权人等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该约定无效或可撤销。
2025-12-27 17: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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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将婚内财产约定给予子女。该协议需满足三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二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三是不违背公序良俗。
(2)这种约定属于赠与行为。若财产为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若财产为动产,需完成交付,交付后赠与行为通常生效且不可随意撤销。
(3)若该约定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约定无效或可撤销。
提醒:
婚内财产约定给子女时,应根据财产类型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或交付手续,避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导致约定无法履行;同时需确保约定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若对约定效力或具体操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分析。
2025-12-27 16:1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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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婚内财产给予子女,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若约定的财产为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过户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若为动产,需完成实际交付,交付前赠与人也可行使撤销权。
(三)协议不得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协议无效或可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5-12-27 14:2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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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将共同财产给予子女,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备法律效力。
这类约定本质是赠与行为。若涉及不动产,需完成过户登记,否则约定方在过户前可撤销赠与;若为动产,需实际交付给子女才算完成。
若该约定损害债权人等第三方合法权益,第三方有权依法主张约定无效或请求撤销。
2025-12-27 13:4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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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财产约定给子女可行,但该约定属于赠与行为,需注意财产交付或过户及第三人权益问题。
法律解析:
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将婚内财产约定给予子女,该协议在满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约定属于赠与行为,对于不动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过户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动产,需完成交付。此外,若约定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有权依法主张约定无效或可撤销。如果您对婚内财产约定给子女的具体操作细节或相关法律风险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约定合法有效并保障自身权益。
2025-12-27 12:56: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