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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执行期间允许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前提是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且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损害其民事权益,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文书的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通常不必然中止。一般第三人提起此诉时执行继续进行,但第三人提供担保并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根据情况准许。
(3)若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原生效法律文书会被改变或撤销,执行程序也会相应变更或终结。
提醒: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有严格时间和条件限制,且执行是否中止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25 23: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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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第三人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收集能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损害自身民事权益的证据。
(二)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希望在诉讼期间中止执行,可提供相应担保请求法院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2025-12-25 22:4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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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期间可提第三人撤销之诉。若第三人因非自身原因未参诉,且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或调解书部分或全部有误、损害其权益,可在知道权益受损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文书的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后,不必然中止执行。通常起诉不中止执行,但第三人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法院可准许。
3.若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原生效文书被改或撤,执行可能变更或终结。
2025-12-25 22:2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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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执行期间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受理后不必然中止执行,若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执行可能变更或终结。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若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并损害其民事权益,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第三人提起该诉讼不中止执行,但第三人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时,法院可准许。如果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原生效法律文书会被改变或撤销,执行也会相应变更或终结。若遇到执行期间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5 21:2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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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间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若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并损害其民事权益,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文书的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不一定中止执行。通常第三人提起该诉讼不中止执行,但第三人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法院可准许。若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原生效法律文书被改变或撤销,执行会相应变更或终结。
建议第三人在提起撤销之诉时,若希望中止执行,及时准备好相应担保。法院在审查担保时应严格把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若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应及时处理执行变更或终结事宜。
2025-12-25 21:18: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