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綦江区法律咨询 > 綦江区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非吸案件夫妻会一起判吗

非吸案件夫妻会一起判吗

李* 重庆-綦江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2.25 16:56:33 442人阅读

非吸案件夫妻会一起判吗

其他人都在看:
綦江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綦江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夫妻并非必然一同被判刑,是否判刑需根据双方是否各自满足该罪构成要件来单独认定。

1.判定夫妻双方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在于各自是否实施了符合该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包括是否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是否实施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扰乱金融秩序,以及是否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2.如果夫妻双方均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协作行为,同时各自的行为均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双方都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只有一方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另一方未参与任何相关活动,也不知情,未实施任何帮助或支持行为,那么未参与的一方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自然不会被判刑。

4.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的责任认定,会严格依据具体的证据和案件事实,分别审查各自的行为、主观故意及参与程度,确保罪责自负,不牵连无辜。

2025-12-25 21:45: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以行为人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为核心,与夫妻身份无直接关联。判定是否构成该罪,需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否扰乱金融秩序,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犯罪故意。

(2)若夫妻双方均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且各自行为均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同时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与协作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进而面临刑事处罚。

(3)若仅一方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另一方未参与任何相关活动,且能证明自身对该行为不知情、未提供帮助或支持,则不会因夫妻关系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证据区分各自责任。

提醒:
夫妻一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另一方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如实陈述情况;不同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5 20:42:43 回复
咨询我

(一)判断夫妻是否会一起被判刑,核心在于双方是否均实施了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若仅一方参与犯罪,另一方未参与、不知情且未提供任何帮助,未实施犯罪相关行为,则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夫妻双方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共同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比如共同策划吸收资金的方案、共同向公众宣传、共同收取资金等,且行为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则可能一起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1.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5-12-25 19:30:40 回复
咨询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夫妻并非必然一同承担刑事责任。该罪指违反金融管理规定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判断是否犯罪及担责,核心是夫妻双方是否各自实施了符合该罪构成的行为。

若夫妻二人都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且达到案件立案标准,同时存在共同的犯罪想法和实际行动,那么两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是只有其中一人实施该犯罪行为,另一人未参与、也不知情且无犯罪行为,就不会被判刑。实际处理时,会根据具体证据和案件事实确定每个人的责任。

2025-12-25 18:45: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非吸案件中夫妻双方不一定会一起被判刑。

法律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刑事犯罪。判定夫妻双方是否会被判刑,核心在于各自是否实施了符合该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若夫妻双方均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与行为,且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进而一起被判刑;若仅一方实施犯罪行为,另一方未参与、不知情且未实施任何相关犯罪行为,则不会被判刑。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具体证据和事实,分别认定夫妻双方的责任。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5-12-25 18:41:1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因丈夫吸毒,财产怎么分配问题解答如下,一、吸毒不会有离婚损害损害赔偿,吸毒的离婚财产分割,参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才可能会支持。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四)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