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孩子年满十八岁时父母离婚无需确定抚养权归属,但孩子若符合特定条件父母仍需给付抚养费,孩子可自主选择生活方式且个人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父母离婚时无需再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作出安排。对于抚养费,若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有义务继续给付抚养费。年满十八岁的孩子可自主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也可独立生活。在父母离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时,若孩子拥有个人财产,该财产应归孩子所有,不得纳入父母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保障其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在父母离婚过程中遇到孩子抚养费或财产权益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指导。
孩子年满十八岁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离婚时无需再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但需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履行相应义务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1.孩子年满十八岁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离婚时不再涉及抚养权归属安排。此时孩子可自主决定随父亲或母亲生活,也可选择独立生活,父母应充分尊重孩子的这一自主选择权利。
2.若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3.在父母离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过程中,若孩子拥有个人财产,应严格保障其个人财产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将孩子的个人财产纳入父母双方的财产分割范畴。
法律分析:
(1)孩子年满十八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父母离婚时,无需再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作出安排。
(2)若年满十八岁的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有向其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3)年满十八岁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可自主决定随父亲生活、随母亲生活或独立生活,该选择应得到尊重。
(4)父母离婚分割家庭财产时,若孩子拥有个人财产,该财产不应被纳入父母的财产分割范围,需保障孩子的个人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提醒:
父母离婚时,需注意年满十八岁的孩子若处于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仍需继续给付抚养费;分割家庭财产时,要明确孩子的个人财产并予以保护,避免其合法权益受损。
(一)孩子年满十八岁,父母离婚时无需确定抚养权归属,因为此时孩子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若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需继续给付抚养费,不能以孩子成年为由停止承担义务。
(三)年满十八岁的孩子可自主选择随父或母生活,也可独立生活,父母应尊重孩子的选择,不得强制干涉。
(四)父母离婚分割家庭财产时,若孩子有个人财产,需单独析出该部分财产,保障孩子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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