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原配可从财产和人身权益两方面对第三者提起诉讼,前者可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后者可追究名誉权侵权责任,但感情纠葛法律通常不介入。
法律解析:
在财产方面,《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配偶未获原配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原配能以不当得利起诉第三者,让其返还受赠财产。在人身权益方面,若第三者有侮辱、诽谤原配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原配可依相关法律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然而,若只是纯感情纠葛,法律一般不干涉,由道德和社会舆论约束。如果在处理与第三者相关法律问题时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原配可从财产和人身权益两方面对第三者提起诉讼。在财产方面,配偶未经原配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基于平等处理权,能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因为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在人身权益方面,若第三者有侮辱、诽谤等侵害原配名誉权的行为,原配可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仅涉及感情纠葛,法律通常不介入,由道德和社会舆论约束。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涉及财产纠纷,原配要注意收集配偶赠与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
2.面对名誉权侵权,原配需保留好第三者侮辱、诽谤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
3.遭遇感情纠葛时,可寻求家人、朋友或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理性方式处理。
法律分析:
(1)财产方面,配偶未经原配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依据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可按不当得利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处理权平等,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2)人身权益方面,当第三者有侮辱、诽谤原配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时,原配能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可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但要是仅为感情纠葛,法律通常不介入,由道德和社会舆论约束。
提醒:
原配起诉第三者时,需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财产方面,当配偶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原配应收集相关财产赠与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然后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
(二)人身权益方面,若第三者有侮辱、诽谤原配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原配需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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