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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购房不属于共同财产吗

俞* 重庆-开州区 同居咨询 2025.12.22 08:04:30 355人阅读

同居购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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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能提供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的材料,如明确约定出资比例与产权占比的购房协议,该房产通常按出资份额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

若一方单独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出资方向另一方赠与部分产权,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且仅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即使另一方参与装修,也不改变房产所有权,仅可就装修支出向出资方主张相应补偿。

2025-12-22 12: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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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同居期间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出资情况和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同居购房的财产归属分以下情形。一是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有证据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的,房产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二是一方出资购房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三是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即便另一方参与装修,也仅能就装修部分获得相应补偿。若在同居购房过程中对财产归属有疑问或产生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2025-12-22 12:0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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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结合实际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状态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不能简单认定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且有明确约定时,房产通常按份共有。若同居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且能通过购房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各自出资份额及产权比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财产,双方按约定份额享有产权。

2.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时,房产视为共同财产。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但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3.一方单独出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时,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一方以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房,且产权仅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另一方参与装修等辅助行为,该房产仍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仅可就装修支出部分主张合理补偿。

2025-12-22 10:2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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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的,该房产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双方签订书面购房协议,明确约定各自出资比例及产权份额的,可直接按约定确认共有关系。

(2)一方出资购房,但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使另一方未实际出资,也因登记行为获得相应产权份额。

(3)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产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若另一方参与房屋装修等辅助性行为,仅能就装修部分的合理价值向出资方主张补偿,无法改变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提醒:
同居购房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及产权归属,保留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若因房产归属产生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2025-12-22 09:2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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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且有证据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的,该房产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双方签订购房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等情况。

(二)一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三)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即便另一方参与装修等行为,也不改变房产所有权归属,另一方仅能就装修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025-12-22 08:5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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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08 127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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