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离婚时对于一岁半小孩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通常子女不满两周岁还在哺乳期,会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孩子成长需求和母亲在这个阶段的天然优势。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权益的重点保护。
(3)另外,若父母双方达成协议,让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这尊重了父母双方的意愿,同时也保障了孩子的利益。
提醒:
离婚争取一岁半小孩抚养权,需证明自身抚养对孩子更有利。不同家庭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母亲无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一岁半小孩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应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二)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此时父亲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三)父母双方可进行协商,若能达成由父亲直接抚养孩子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协议,法院会准许。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方式、抚养费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离婚时一岁半小孩抚养权归属,法院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2.通常子女在哺乳期且不满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若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父亲请求抚养,法院可支持;父母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法院也准许。
4.判定要综合父母情况,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
结论:
离婚时一岁半小孩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况时父亲也可能获得抚养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一岁半小孩这类尚在哺乳期且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若父母双方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同样准许。这表明一岁半小孩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量父母双方具体情况,核心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如果在离婚时遇到小孩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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