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婚前房产的归属判定主要围绕购房时间与出资情况展开,不同情形对应不同的产权归属规则。
1.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出资方的个人婚前财产。此类房产由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置,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建立或延续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归属需结合产权登记情况确定。若产权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分割。
2025-12-21 10:42: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婚前购房时应保留好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
2025-12-21 10:12:58 回复
咨询我
(一)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子属于出资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2-21 09:26:24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2.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需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补偿给另一方。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2-21 08:04:0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房产归属主要依据购房时间和出资情况确定,不同出资及登记情形对应不同归属结果。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具体到房产归属:一是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二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三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若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对婚前房产归属存在疑问或需要明确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指导。
2025-12-21 07:3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