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夫妻房产加名完成登记后,一般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婚姻关系中,房产加名并完成登记的行为,通常视为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另一方成为房产共有人。若加名时未明确双方各自份额,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若明确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照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此外,若加名行为是因欺诈或胁迫导致的,受欺诈或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撤销该赠与行为,使房产恢复到加名前的状态。如果您遇到房产加名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
夫妻在房产上加名后,该房产一般属于双方共有财产。房产加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加名登记手续后,产权即发生变更,另一方正式成为房产共有人。
1.共有方式的认定需根据加名时是否明确份额。若未明确约定各自所占份额,房产一般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若加名时明确了各自份额,则按照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双方依据份额享有对应权利。
2.若加名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后,房产将恢复到加名前的产权状态。
法律分析:
(1)夫妻房产加名后一般属于共有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行为通常视为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加名登记即发生产权变更,另一方成为房产共有人。
(2)未明确份额的按共同共有处理。若加名时未通过书面约定或登记明确各自所占份额,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3)明确份额的按约定份额共有。如果加名时已明确各自份额,双方将按照约定的份额对房产按份共有。
(4)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可撤销赠与。若加名行为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发生的,受欺诈或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使房产恢复至加名前状态。
提醒:
房产加名时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或登记明确各自份额,减少后续财产分割纠纷;若因欺诈、胁迫加名,需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避免权利过期无法主张。
(一)夫妻房产加名后通常属于共有财产。加名行为视为产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登记后产权变更,另一方成为共有人。
(二)加名时未明确份额的,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所有权;明确份额的,按约定份额按份共有。
(三)若加名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受侵害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赠与,恢复房产原产权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专业解答夫妻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应该视为共有资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富均为共有财产,双方均有平等所有权并可以协商共同决定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专业解答婚前一方全款购置的房产,登记结婚后加另一方名字,通常被视为共有财产。但如果购置在婚前,即为个人财产。婚后一方主动将房产权利变更加对方名,视为赠与,转为夫妻共有。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加名视为婚后共同财产的约定,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夫妻一方可在婚后将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名字,象征着财产共享的承诺。只需前往房地产业交易中心,经资料审核后,获取办理号码,即可顺利进行手续。
专业解答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无法独立管理财产,法定监护人需保护其权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未成年人财产,除非有利于其利益。如家庭以共财购房登记子女名,离婚时该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分割对象。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婚前买房子婚后加上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