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挂名股东存在未实际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或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可能判定挂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执行其个人财产。
(2)例如,挂名股东未按章程足额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挂名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也会被突破有限责任,用个人财产偿债。
(3)不过,若挂名股东能证明自身无违法违规行为,且已依法履行股东义务,一般不会被执行个人财产。
提醒:
挂名股东应注意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出现未出资、财产混同等情况,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挂名股东要确保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及时出资,避免出现未实际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
(二)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不与公司发生财产混同,保持财务独立。
(三)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
(四)保存好证明自己依法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挂名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会被执行个人财产。当公司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经法定程序,有证据证明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抽逃出资,或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可能判其担责并执行财产。
2.举例来说,未足额出资的挂名股东,在公司资不抵债时,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财产混同也可能使有限责任被突破。
3.若挂名股东能证明无违规且已履行义务,一般不会被执行财产。
结论:
挂名股东在存在未实际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情形时,可能被执行个人财产;若能证明无违法违规且依法履行股东义务,则通常不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当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就会打破这种有限责任。例如未按章程足额出资,在公司资不抵债时需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财产混同也会被突破有限责任。不过,若挂名股东能证明自身无违法违规且履行了股东义务,就无需承担额外责任。如果您在挂名股东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拥有独立财产权。遇到亏损或欠债时,责任仅限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不需承担。股东按规定缴纳出资后,无需对公司负债负责。但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也不得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专业解答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拥有独立财产权。遇到亏损或欠债时,责任仅限于公司资产,股东个人不需承担。股东按规定缴纳出资后,无需对公司负债负责。但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也不得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律师解析 挂名股东免责一般是不合法的。 一、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的,但一般不对抗其他的案外人,一旦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找隐名股东来追偿。 二、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三、挂名股东的特征如下: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他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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