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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可先协商分割承包地,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此保障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合法权益。
(2)当一方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其在承包经营期间的投入及增值部分,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这体现了对投入方的公平对待。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离婚时先按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的原则处理,确保处理方式的合理与公平。
提醒:
夫妻离婚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6 16: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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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
1.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先自行协商分割承包地,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一方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可要求对方对其承包经营期间的投入及增值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二)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先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16 15:5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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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离婚时,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受保护。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协商分割承包地,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非本组织成员,通常无承包权,但可要求对其投入及增值部分获适当补偿。
2.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离婚时按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原则处理。
2025-12-16 14:4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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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依具体情况而定,不同承包方式有不同处理原则。
法律解析: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若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先协商分割承包地,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可要求对方对其承包经营期间的投入及增值部分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离婚时按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原则处理。这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在土地承包经营中权益的保护。如果大家在夫妻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16 13:2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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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双方权益依法受保护。若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先协商分割承包地,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享有经营权,但可要求对其承包经营投入及增值部分适当补偿。通过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离婚时按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参照家庭承包方式原则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减少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方注意收集承包经营投入及增值的证据,以便主张补偿。
2025-12-16 11:29: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