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孩子的合理费用,通常由夫妻共同承担,双方有合法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需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生孩子属于家庭重大事项,其产生的产检费接生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属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范畴,因此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若夫妻双方就费用承担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则依照约定处理。如果在生孩子费用承担问题上存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孩子的费用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这是夫妻履行相互扶养义务及共同负担家庭生活开支的必然要求。
1.从法律义务与财产处理角度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共同承担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生孩子作为家庭重大事项,相关的产检费、接生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均属于家庭生活开支范畴。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因生育产生的合理费用,另一方有责任共同承担。
2.若夫妻双方对生育费用的承担有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应优先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各自承担的费用类型或比例,且内容不违背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这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3.若双方因生育费用承担产生分歧,建议先通过友好协商明确各自的承担责任。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的专业调解力量化解矛盾。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负有相互扶养以及共同承担家庭生活费用的义务。生孩子属于家庭重大事项,相关的产检费、接生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属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范畴,需由夫妻共同承担。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应当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一方因生育产生的合理费用,另一方有责任共同支付。
(3)若夫妻双方对生育费用的承担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则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费用承担义务。
提醒:
生育费用承担出现分歧时,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费用凭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孩子的合理费用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包括产检费、接生费、住院费等与生育直接相关的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必要开支,双方均需负担。
(二)若夫妻双方对生育费用承担有特别书面约定,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则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