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子女给予抚养补偿,子女成年后对符合条件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独立的法定责任,并非对抚养行为的补偿。
抚养子女是父母基于亲权关系应尽的法定责任,自子女出生起,父母就需要为其提供生活、教育等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条件,这一义务的履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因抚养时间长短向子女索要所谓的抚养补偿。
子女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是子女应尽的法定责任,与父母之前的抚养行为不存在补偿性质的关联,而是法律为保障父母晚年生活设定的独立义务。
综上,父母不能以抚养子女多年为由要求子女给予抚养补偿,若父母自身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可依法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以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基于亲权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该义务自子女出生时起即存在,父母需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教育资源等,不得要求子女对抚养行为进行补偿。
(2)子女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若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子女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是子女独立承担的法定责任,并非对父母之前抚养行为的补偿。
(3)父亲以抚养子女多年为由要求子女给予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抚养义务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以此主张补偿。
提醒:
父母不得要求子女补偿抚养费用,子女应在父母符合法定情形时履行赡养义务,若双方因抚养或赡养问题产生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责任,不能要求子女补偿。抚养义务基于亲权关系产生,自子女出生起,父母需为其提供生活、教育等必要条件,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向子女索要抚养补偿。
(二)子女成年后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独立的法定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履行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并非对父母之前抚养的补偿,而是子女自身应尽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法律规定的责任,这是基于父母身份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抚养孩子就向他们索要补偿。
从孩子出生起,父母就得负责他们的吃喝、上学等基本生活需求。等孩子长大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若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孩子需承担赡养、照顾的责任,这是法律要求的义务,并非对之前抚养的回报。
因此,不能以抚养孩子多年为理由,要求孩子给予所谓的补偿,这类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结论: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责任,无权要求子女补偿抚养费用;子女成年后对困难父母的赡养义务并非补偿,而是自身应尽的法定义务。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基于亲权关系产生的法定责任,自子女出生起即需履行,不得要求子女对该抚养行为进行补偿。当子女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后,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是子女独立承担的法定义务,并非对父母之前抚养行为的回报或补偿。因此,父亲不能以抚养子女多年为由要求子女给予所谓补偿。如果在抚养或赡养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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