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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去世后父母有房产份额吗

桂** 湖南-长沙 遗产继承咨询 2025.12.13 04:06:28 391人阅读

儿子离婚去世后父母有房产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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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房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且其去世时,若无遗嘱,依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和父母。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从而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2)若儿子生前订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且遗嘱中对房产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房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能否获得房产份额,完全取决于遗嘱的具体安排。

提醒: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情况复杂,不同家庭具体案情可能不同。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09: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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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产是儿子个人财产且无遗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和子女一起参与法定继承,获得相应房产份额。此时,父母应收集能证明自己身份关系以及儿子房产情况的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二)若儿子生前立有有效遗嘱,父母需先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遗嘱确定父母有房产份额,可按遗嘱办理相关手续;若遗嘱未给父母份额,父母通常不能获得房产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5-12-13 08:0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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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离婚去世后,若房产是其个人财产,此房产会变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子女和父母,父母能参与继承,获得对应房产份额。

2.若儿子生前立了有效遗嘱,且对房产分配有明确安排,那就按遗嘱来,父母能否有房产份额,得看遗嘱内容。

2025-12-13 07:0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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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儿子离婚去世后,父母一般有房产份额,但如果儿子立有有效遗嘱且对房产分配有安排,则依遗嘱确定父母是否有份额。
法律解析:
若房产是儿子个人财产,其去世后房产变为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儿子已离婚,此时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和父母,父母能参与继承并获得相应房产份额。若儿子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且对房产分配有明确安排,那么应按遗嘱执行,父母能否获得房产份额由遗嘱内容决定。若遇到此类复杂的继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晰自身权益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务。

2025-12-13 05:4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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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离婚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房产份额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为儿子个人财产且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子女和父母,父母有权参与继承获得相应房产份额。若儿子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且对房产分配有明确安排,则按遗嘱执行,父母有无房产份额取决于遗嘱内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面临此类继承情况时,相关继承人可先确定房产性质和儿子是否留有遗嘱。
2.若存在遗嘱,需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可咨询专业律师。
3.继承人之间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房产分配问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2025-12-13 04:19:14 回复

出嫁的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应该得到父母遗产。按照《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第10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女儿出嫁后的情况多种多样,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如果该女儿出嫁后仍与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共同生活,但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该女儿可以适当多分父母的遗产;如果该女儿出嫁后未与父母共同生活,但与其他继承人一样与父母有往来往,在经济上或生活上提供不同程度的帮助或照顾,则该女儿有权要求与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如果该女儿出嫁后与父母没有来往或来往较少,没有对父母尽抚养、赡养义务,父母的经济来源、生活照顾主要是由其他继承人提供的,只要该女儿没有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则该女儿虽享有对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但在具体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或者不分。(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费收件窗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营业税、个税是怎样征税的?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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