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奉贤区法律咨询 > 奉贤区聘请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已付律师委托费是否能退回

已付律师委托费是否能退回

李** 上海-奉贤区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5.12.12 17:52:36 333人阅读

已付律师委托费是否能退回

其他人都在看:
奉贤区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奉贤区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已付律师委托费能否退回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律师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一般不退费,存在律师违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可抗力等情形时可能退费,有纠纷可协商、投诉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委托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当律师按合同完成全部委托事项,费用通常不予退还,这是遵循合同约定。若律师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时出庭、未开展必要调查等,属于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合同,按协商结果退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依公平原则处理费用退还问题。若与律师或律所就退费产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也可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您在律师委托费退费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12 21:42:01 回复
咨询我

已付律师委托费能否退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若律师依约完成全部委托事项,费用一般不退还。不过有几种情况可退费。
1.律师违约:若律师未履行合同义务,像未按时出庭、未开展必要调查等,委托人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费。
2.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合同,按协商结果退费。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费用退还依公平原则处理。

若就退费产生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2025-12-12 20:31:4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律师依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委托费不予退还,这体现了合同的履行和契约精神。
(2)在特定情形下可退费。律师未履行合同义务,像未按时出庭、未开展必要调查等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利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费。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合同,按照协商结果处理退费问题。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费用退还依据公平原则处理。
(5)若就退费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也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委托律师时应明确合同条款,遇到退费纠纷及时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19:44:1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律师按约完成全部委托事项,费用一般不退还,所以在签订委托合同前要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
(二)当律师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如未按时出庭、未调查等,委托人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费,此时需保留好相关证据。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委托合同,按协商结果退费,协商时要形成书面协议。
(四)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按公平原则处理费用退还,可参考实际损失等情况。
(五)若退费产生纠纷,先协商,不成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也可诉讼解决,投诉和诉讼要准备好合同、沟通记录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2-12 19:34:03 回复
咨询我

1.已付律师委托费退还是否,要看具体情况。若律师按约完成委托事项,费用一般不退。
2.可退费的情况有:律师违约,像未按时出庭、没做必要调查,委托人能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协商结果退费;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按公平原则处理退费。
3.若退费有纠纷,先协商,不成可向律协、司法行政部门投诉,也能诉讼解决。

2025-12-12 18:22:42 回复

一、委托他人办事需预付费用吗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提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尚有剩余,受托人应当返还给委托人。由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由委托人事先预付费用,受托人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如果垫付了,则有请求偿还的权利,即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应当把委托人支付报酬与偿还处理委托事务所应负担的费用相区别。偿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不是对价关系。所谓必要费用,比如差旅费用、有关财产的运输费、仓储费、交通费、邮费等等。受托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费用,不仅会有金钱支出,有时也会有物的消耗。至于判断费用的支出是否必需,应当依据所委托事物的性质及处理时的具体情况来定。何为“必要”,其标准是什么,我们认为,支出费用的合理原则应从三个方面考虑,其一,直接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费用应与所处理的事务有直接联系;其二,有益性原则。受托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利于委托人,目的是使委托人受益;其三,经济性原则。受托人在直接支出费用时,应尽善良人的行为,采用尽量节约、适当的方法处理事务。也就是说,必须是客观上确有必要,才可以请求偿还,以防其滥用。不能以受托人主观上是否认为支出为必要为标准。而应以受托人实施行为时的客观状态作为标准。二、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注意事项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应预付多少费用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应依照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而定。预付费用系为委托人利益使用的,与委托事务的处理并不成立对价关系,因此两者之间不存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非经约定,受托人无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在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场合,若因委托人拒付费用以致影响受托人基于该合同的收益或者给其造成损失时,受托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委托人偿还受托人支出必要费用的义务。如果受托人垫付了费用,则有请求委托人偿还的权利。委托人偿还的费用一般应限于受托人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所谓“必要费用,是指处理受托事务不可缺少的费用,例如交通费、食宿费、手续费等。当事人就必要费用的范围发生争议时,委托人应对其认为不必要的部分举证。在确定必要费用的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委托事务的性质、受托人的注意义务以及支出费用的当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费用。在支付当时为必要的,其后即使是无必要的,也为必要费用。相反,在支付当时为不必要的,即使其后为必要的也不是必要费用。另外,委托人偿还费用时应加付利息。利息应从垫付之日起计算。委托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以当时的法定存款利率计算。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所支付的有益费用,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根据情况按照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法律顾问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