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黄山法律咨询 > 黄山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诉讼中公司该如何分割

离婚诉讼中公司该如何分割

冯** 安徽-黄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1 16:37:44 471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公司该如何分割

其他人都在看:
黄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黄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夫妻一方个人独资企业:
1.若另一方要求经营,先评估企业资产,取得企业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若双方都不愿经营,按规定清算注销企业,再分割剩余财产。

(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
1.夫妻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法院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五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025-12-11 21:51:04 回复
咨询我

1.个人独资企业:在离婚诉讼里,若公司为一方独资,另一方想经营,评估企业资产后,取得企业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经营,按规定清算注销,分割剩余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协商转让出资,过半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股东;过半股东不同意但愿买出资,分割转让所得;过半股东既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股东。

2025-12-11 20:24:0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诉讼中公司分割因公司类型不同而有不同处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可由一方经营并补偿另一方,或清算注销分割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中,非股东配偶能否成为股东取决于股东的态度及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独资企业,当另一方要求经营时,评估企业资产后由取得企业方给予补偿,能平衡双方利益;若双方都不愿经营,进行清算注销并分割剩余财产,这符合市场退出机制。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若夫妻协商转让股权,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买出资额,法院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成为股东,这些规定既保障了公司的人合性,又维护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公司分割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2-11 19:30:10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诉讼中公司分割要依据公司性质区分处理。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若另一方要求经营,评估企业资产后由取得企业方给予对方补偿;双方都不愿经营,则清算注销并分割剩余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协商转让出资,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
2.解决措施和建议:在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分割时,应找专业评估机构确保资产评估公正合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夫妻双方应提前与其他股东沟通,了解其意向,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在整个分割过程中,可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

2025-12-11 18:28:4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于夫妻一方个人独资企业,在离婚诉讼分割时,当另一方要求经营企业,会先评估企业资产,由取得企业方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都不想经营,按规定清算注销企业后分割剩余财产。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想经营企业一方的权益,也为双方都无意经营时提供了解决途径。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在协商一致转让出资额时,根据其他股东的态度有不同处理方式。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买出资额,法院分割转让所得;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且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股东。这平衡了夫妻双方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提醒:
离婚诉讼中公司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6:51:4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