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者与开发商尚未签署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关于已经支付的预售房款是否应当返还给购房者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和分析。通常而言,在双方存在明确的口头承诺的情况下,确立了预售款退换的相关条款或者条件,那么依照承诺处理应该是最为恰当的选择。但是,如果既无任何约定,同时又不能提供相应
证据,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收取预售款的一方缺乏合法依据保持对这笔款项的持有,购房者便具备要求退还的权力。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包括双方的交流记录、交易习性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普遍规则等多重因素。如果收款方坚持不愿意退还预售款,那么您首先可以试着和他们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如果协商无法取得进展,则可以尝试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付款收据、交流记录等等,进而采取向
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法律途径,以此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