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等符合判定标准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
法律解析:
高利转贷罪的判定有明确规定。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主观需是故意且有转贷牟利目的。客观方面,要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行为,像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等,并且将套取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这里“高利”指转贷利率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数额标准方面,违法所得达1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此数,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立案追诉。该罪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和其他贷款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予以严厉打击。若对高利转贷罪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详细的解答。
高利转贷罪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判定需综合多方面条件。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需故意且有转贷牟利目的。客观方面,既要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行为,如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又要将套取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即转贷利率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数额标准为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此数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转贷的,应立案追诉。
为避免涉嫌该罪,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审查,严格核实贷款用途和资料真实性。个人和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套取转贷行为,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和法律意识。
法律分析:
(1)主体多元性: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这表明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都可能触犯此罪。
(2)主观故意性: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主观故意,即使有类似行为,也不构成此罪。
(3)客观行为表现:一方面要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行为,比如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资料等;另一方面要将套取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即转贷利率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4)数额判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该数额,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的,就会被立案追诉。
提醒:在金融活动中,不要试图通过套取信贷资金转贷牟利,严格遵守金融法规。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个人或单位若不想触犯高利转贷罪,贷款时要如实说明贷款用途,提供真实贷款资料,不能为转贷牟利而虚构信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二)不要将套取的信贷资金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转贷给他人。
(三)注意违法所得数额,避免违法所得达到10万元以上,同时避免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仍实施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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