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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因交通肇事死亡实刑会判多久

姜* 四川-宜宾 交通肇事咨询 2025.12.08 10:44:23 403人阅读

一人因交通肇事死亡实刑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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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依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形下,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死亡。

建议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救助伤者并报警,积极配合调查,承担应有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此类事故发生。

2025-12-08 16: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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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若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体现了法律根据事故责任和伤亡情况对量刑的基础判定。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如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和特别恶劣情节加重了处罚。
(3)因逃逸致人死亡,即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

提醒:交通肇事后果严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救助并报警,切勿逃逸,不同案情量刑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14:3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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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致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负事故同等责任致三人以上死亡,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争取获得谅解书,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若存在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责任这类特别恶劣情节,不要逃逸,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要是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死亡,应尽快停止逃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12-08 13:4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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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责或主责,或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像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负全责或主责、死亡六人以上负同等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即肇事后为逃责逃跑,导致被害人未获救助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12-08 11:5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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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分三种情况,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根据具体情节判定。一般情形下,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行为,或存在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因逃逸致人死亡,即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跑,导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量刑关系到当事人权益和法律公正,若遇到交通肇事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8 11:34:4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在审理此案时,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观点认为顾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另一种观点认为顾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之所以不认定交通肇事罪,关键在于如何正确认定法律所指的“道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本案的案发地是在顾某家中的庭院内,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范畴。所以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追究顾某的刑事责任。9月,顾某晚上开车回自家的院内,由于夜间光线太黑,顾某又喝了一些酒,在倒车时将外甥迟某碾压在车轮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顾某立刻报警。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向提起公诉。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顾某有自首情节,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许天如有期徒刑3年。此案中,顾某在自家院内倒车,应当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应当预料到驾车不慎可能导致他人伤亡的后果,但他没有采取谨慎的措施,致使他人死亡。其行为在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存在致人死亡的结果,而且其过失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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