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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企业需承担赔偿吗

蒋**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工伤认定咨询 2025.12.08 02:04:16 398人阅读

工伤认定后企业需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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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认定后企业通常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缴纳工伤保险和未缴纳的承担情况不同。
法律解析:
若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企业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企业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由企业承担。这体现了法律保障劳动者权益,让企业履行应尽义务。若遇到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05: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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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后企业一般需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情况因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异。若企业依法缴纳,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企业仍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部分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2.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由企业承担。
3.建议企业及时为员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降低自身风险。在员工发生工伤后,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流程,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2025-12-08 04:3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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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企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时,虽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但企业也有部分赔偿义务。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是保障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收入稳定;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是对其后续生活的补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在劳动关系结束时给予员工的支持。
(2)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转由企业承担。这意味着企业要负担工伤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极大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提醒: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规避工伤赔偿风险;员工遇到工伤应及时了解自身权益,依法维权,复杂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04:1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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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已缴纳工伤保险:企业要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应及时准确核算这些费用并支付给员工。
(二)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企业需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企业应尽快筹集资金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5-12-08 03:3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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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多数赔偿由保险基金出,但企业也有部分赔偿责任,像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部分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企业未给员工缴工伤保险,本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由企业承担,如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补助金等。

总之,工伤认定后企业一般要担责赔偿。

2025-12-08 03:23: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认定工伤后,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如下:一是程序上的责任,企业应当帮助工伤职工向工伤保险机构理赔(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法定的工伤补充待遇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员工与之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三是企业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附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认定工伤后,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如下:一是程序上的责任,企业应当帮助工伤职工向工伤保险机构理赔(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法定的工伤补充待遇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员工与之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三是企业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附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认定工伤后,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如下:一是程序上的责任,企业应当帮助工伤职工向工伤保险机构理赔(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二是法定的工伤补充待遇的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员工与之间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三是企业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附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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