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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房屋分割要依据建造情况和产权归属处理。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属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一方婚前建造的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扩建或翻建部分属共同财产可分割;宅基地归集体,使用权随房屋归属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房屋,其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通常遵循均等原则。可采取一方获得房屋并按评估价补偿另一方,或双方都不要房则拍卖平分款项的方式。而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存在扩建或翻建部分,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对其价值进行分割。宅基地方面,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会随着房屋的归属而确定。如果在农村房屋分割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4 19:2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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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分割要综合考虑建造情况与产权归属。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一方获房并按评估价补偿另一方,或双方都不要房就拍卖平分款项。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有扩建或翻建部分,该部分属共同财产,可分割其价值。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对于婚后共同建造房屋分割,双方应先协商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
2.涉及婚前房屋扩建或翻建部分分割,需明确该部分价值,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3.关于宅基地,离婚时应依据房屋归属合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避免产生纠纷。
2025-12-04 17:5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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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通常均等分割,有两种常见方式,一是一方获得房屋,同时按房屋评估价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二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将其拍卖,所得款项由双方平分。
(2)一方婚前建造的农村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方所有。不过若婚后存在扩建或翻建部分,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对这部分价值进行分割。
(3)关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并非夫妻财产,夫妻仅享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归属确定。
提醒:
农村房屋分割情况复杂,不同建造和产权情况对应不同分割方式,建议遇到具体案件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4 17:3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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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房屋,离婚时均等分割。可以一方获得房屋,并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就将房屋拍卖,所得款项平均分配。
(二)一方婚前建造的农村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方所有。若婚后有扩建或翻建部分,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该部分价值进行分割。
(三)涉及宅基地问题,由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并非夫妻财产,夫妻仅享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归属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04 16: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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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拍卖房屋平分款项。
2.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扩建或翻建部分属共同财产,可分割该部分价值。
3.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夫妻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归属确定。
2025-12-04 14:31: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