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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李** 浙江-台州 离婚咨询 2020.09.30 20:12:33 360人阅读

农村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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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若夫妻在婚姻持续过程中共同参与了土地的承包运营,在此情况下,该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常会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若在夫妻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已然缔结连理,且实际分配到的土地包含双方各自的份额,亦然将其认定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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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

    专业解答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必然将拆迁安置房产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拆迁事宜发生前,原物业归属属于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一般情况下不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然而,若该物业在拆迁之前即为夫妻双方所共有持有的,那么拆迁安置房产自然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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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判断

    专业解答农村住房归属夫妻共同财产与否取决于修建时间:婚前个人修建为私产;婚后修建或双方共建则属共有,除非有特殊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默认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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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农村增宅房,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婚前购置的农村宅基地房产非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只有婚后取得的资产才属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无论何时购买,除非婚后有所改造,否则通常视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婚前购置的宅基地也不需分割。个人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共有,离婚时另一方无权索要。

    2024.09.12 1977阅读
  • 农村夫妻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割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遵循平等协商原则,协商不成则法院判决。生产资料给有经营条件的一方需补偿另一半财产价值的一半;共同经营无收益产业按利于生产和发展分割;投资他人商业运营所得直接归属,接收方补偿一半价值。农村地区婚前个人建房,婚后共同还债部分,房产归原所有人,但须补偿对方还贷金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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