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女儿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后按约定执行。
(二)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两周岁以下女儿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三)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亲疏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四)女儿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五)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低。
(六)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确定男方女儿抚养权归属,可先由双方协商,按约定确定。
2.协商不成起诉时,两周岁以下女儿原则归母亲。
3.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依最有利未成年子女原则,参考经济、环境、感情等因素判决。
4.子女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
5.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获抚养权可能性低。
6.抚养情况大变,可通过法律变更抚养权。
结论:
男方女儿抚养权归属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时,两周岁以下原则归母亲,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有不利情形获抚养权可能性低,抚养情况变化可申请变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以保障子女权益为出发点。双方能就抚养权协商一致,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可按约定执行。当无法协商而诉诸法院时,两周岁以下女儿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幼儿成长对母亲的依赖。已满两周岁的,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其心智发展已能表达一定意愿,所以应尊重其真实想法。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若之后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您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确定男方女儿抚养权归属要综合多因素判断。若双方能协商,可按约定确定。若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两周岁以下女儿原则归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双方经济、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意愿。若一方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低。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权。
1.双方能友好协商的,自行约定抚养权归属,体现自主性。
2.无法协商时,遵循法律规定,法院依据不同年龄段和实际情况判决。
3.为子女健康成长,有不良情况的一方应积极改善,抚养情况变化时可依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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