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房子卖掉后卖方无额外补偿,但在买方违约造成损失或房屋买卖涉及征收且符合条件时,卖方可能获得补偿。
法律解析:
房屋买卖属于市场交易,正常情况下交易完成,双方履行完权利义务,卖方无额外补偿。然而,若买方在合同履行中违约,如未按约支付购房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卖方有权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像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等。另外,若房屋买卖涉及征收,在交易手续未完成且征收公告发布时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征收补偿中有针对原产权人的部分,卖方就可能得到相应补偿。若遇到类似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通常房子卖掉后卖方无额外补偿,房屋买卖是市场交易,双方完成所有权转移和价款支付后,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获补偿。一是买方违约致卖方损失,卖方依合同或法律可要求买方担责赔偿,像买方未按时付房款,卖方能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赔偿。
3.二是房屋买卖遇征收,交易手续未完成、征收公告发布时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且征收补偿有针对原产权人部分,卖方可能获相应补偿。
建议卖方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条款,遇买方违约及时留存证据维权;涉及征收时密切关注进度,及时了解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房屋买卖是市场交易,完成产权转移和价款支付后,卖方无额外补偿,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若买方在合同履行中违约致卖方受损,卖方有权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买方担责并赔偿损失。如买方未按时付购房款,卖方能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赔偿。
(3)当房屋买卖遇征收,交易手续未完成、征收公告发布时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且征收补偿有针对原产权人部分,卖方可能获相应补偿。
提醒:房屋买卖双方应明确合同条款,遇违约或征收等特殊情况,及时依据法律和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损失,卖方应及时收集买方违约的证据,如未按时付款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或法律规定向买方主张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二)在房屋买卖涉及征收且交易手续未完成、征收公告发布时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的情况,卖方要关注征收补偿政策,主动与征收部门沟通,确认针对原产权人的补偿部分,积极争取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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