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采用公告送达。法院会在相关媒体或指定场所发公告,公告期过后视为送达,之后可缺席审理并判决。
(二)若被告拒收诉讼文书,送达人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文书留在其住所;也能将文书留在住所,用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离婚诉讼被告无法送达时,有以下解决办法:
一是公告送达。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会在媒体或指定场所发公告,一定期限后视为送达,期满可缺席审理判决。
二是针对拒收文书情况。送达人可邀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记明拒收情况并签名盖章,留文书在其住所;也可留文书并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完成送达。
结论:
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送达,可采取公告送达或针对拒收文书的留置送达办法。
法律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当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会通过在相关媒体或指定场所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经过一定期限就视为送达,之后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若被告只是拒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在送达回证记录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将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也能以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同样视为送达。如果在离婚诉讼送达方面遇到难题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送达,可采用公告送达和特殊留置送达两种办法解决。当被告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会在媒体或指定场所发布公告,经过一定期限视为送达,之后可缺席审理判决。
2.若被告拒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后将文书留在其住所;也可直接留文书并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完成送达。
3.建议法院严格审核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送达人员在采用特殊留置送达时,要保证见证人的适格性和记录的完整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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