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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赌博犯罪里未结算赌资以实际用于赌博的财物数额计算,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及赢取的款物都属于赌资。
(2)开设赌场犯罪,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金额认定赌资数额,参赌人临时乘坐的交通工具通常不算赌资。
(3)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用随身携带财物参与赌博,即便未结算也认定为赌资;难以确定时,结合参赌人数、赌博方式、时间等综合判断。
提醒: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均违法,对于赌资认定有复杂规则,不同案情认定结果可能不同,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02 05: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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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赌博犯罪未结算赌资按实际用于赌博的财物数额计算,现场查获的作赌注款物、换筹码款物及赢取款物都算赌资。
(二)开设赌场犯罪,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赢取的点数乘以每点实际代表金额认定赌资,参赌人临时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算赌资。
(三)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用随身携带财物参与赌博,即便未结算也认定为赌资;难以确定时结合参赌人数、方式、时间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2025-12-02 04:3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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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赌博犯罪里,未结算赌资按实际用于赌博的财物数额算,现场查获的赌注款物、换筹码款物及赢取款物都属赌资。
2.开设赌场犯罪,在网络上投注、赢取的点数乘每点代表金额认定赌资,参赌人临时乘坐的交通工具一般不算赌资。
3.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随身携带财物参与赌博,即便未结算也算赌资;难以确定时,结合参赌人数等因素综合判断。
2025-12-02 03:1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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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赌博犯罪未结算赌资以实际用于赌博财物数额计算,现场查获相关款物属赌资;开设赌场在网络上以投注、赢取点数乘每点实际金额认定赌资,参赌人临时交通工具一般不算赌资;有证据证明随身携带财物用于赌博,即便未结算也认定为赌资,难以确定时综合多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赌博犯罪里,赌资的认定有明确规则。实际用于赌博的财物数额是认定未结算赌资的依据,像现场查获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及赢取的款物都算赌资。开设赌场犯罪中,网络上的赌资按投注、赢取点数与每点实际金额乘积认定,而参赌人临时乘坐的交通工具通常不视为赌资。司法实践里,若能证明随身携带财物用于赌博,即使未结算也会认定为赌资,当难以确定时,会结合参赌人数、赌博方式、时间等因素综合考量。如果大家在赌资认定等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2025-12-02 03:1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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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赌博犯罪未结算赌资以实际用于赌博财物数额计算,现场查获的作赌注款物、换筹码款物及赢取款物都属赌资。开设赌场犯罪在网络上以投注、赢取点数乘每点实际金额认定赌资,参赌人临时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算赌资。
2.对于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财物,有证据证明用于赌博即便未结算也认定为赌资,难以确定时结合参赌人数、方式、时间等综合判断。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司法人员应严格依据规定准确认定赌资,注重收集固定证明财物用于赌博的证据。在难以确定时,全面考量相关因素,确保赌资认定公正合理。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司法人员对赌资认定的专业能力。
2025-12-02 01:29: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