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中法律咨询 > 晋中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聚众斗殴受伤者咋判决

聚众斗殴受伤者咋判决

肖* 山西-晋中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5.12.01 11:09:23 457人阅读

聚众斗殴受伤者咋判决

其他人都在看:
晋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晋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便受伤,也会以聚众斗殴罪追责。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受伤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只是一般参与者且未积极参与,通常不构成犯罪。
3.受伤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属从犯,法院量刑会从轻、减轻。最终量刑依具体案情而定。

2025-12-01 18:30: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聚众斗殴中受伤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会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仅为一般参与者未实施积极行为的不构成犯罪,有自首等情节或属于从犯的会从轻、减轻处罚,最终量刑依具体案情而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即便受伤,也会按聚众斗殴罪论处。因为该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按照法律中犯罪的界定,不认为是犯罪;一般参与者未实施积极行为,其参与程度未达到犯罪标准,所以通常不构成犯罪。对于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属于从犯的受伤者,法律秉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量刑时会从轻、减轻处罚。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最终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1 17:50:16 回复
咨询我

1.聚众斗殴中受伤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会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受伤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仅是一般参与者未实施积极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2.若受伤者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属于从犯,法院量刑会从轻、减轻处罚,最终量刑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建议:相关人员应杜绝参与聚众斗殴行为,从源头上避免违法犯罪。若已参与,有条件的可争取自首、立功表现。司法人员处理案件时要全面审查具体情节,准确量刑。

2025-12-01 16:06: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聚众斗殴事件里,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便受伤,也会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若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法定情形,处罚会加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受伤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若只是一般参与者且未实施积极行为,通常也不构成犯罪。
(4)若受伤者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属于从犯,法院量刑时会从轻、减轻处罚。最终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确定。

提醒:聚众斗殴是违法行为,参与者不论是否受伤都可能担责。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2025-12-01 14:50:57 回复
咨询我

(一)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即使受伤,也会被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尽量避免参与此类行为。若已参与,可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案情。
(二)若认为自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仅是一般参与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5-12-01 12:53:2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聚众斗殴罪怎么定性积极参与者从犯罪分子参与斗殴的作用来判定:积极参加者是指主动扰乱社会秩序并起主要作用的人。有的人认为,对积极参加者的评价既要考虑实施犯罪的危害行为在聚众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也要考虑行为人参与犯罪的主观恶性轻重,即认为,聚众斗殴罪的积极参加者是指策划斗殴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的整个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为进行聚众斗殴做准备或实施聚众斗殴行为的人。从犯罪分子参与斗殴行为的后果来判定:还有观点认为,积极参加者一般是指主动参加聚众斗殴并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在斗殴中致人死亡、致人重伤者。江苏公检法三家2020年《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等几类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认为,积极参加者是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在斗殴中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上述几种观点主要以行为人在聚众斗殴活动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作为辨别积极参加者的标准,或是以行为人在聚众斗殴活动中所造成的后果作为标准,又或是两者兼具。上述观点的区别还是在于积极二字的侧重方向。综合上述分析,可以通过下列具体的客观表现来认定为积极参加者:(1)主动参与斗殴活动的:包括明知是聚众斗殴活动而积极主动参与;主动为聚众斗殴提供犯罪工具、交通工具、犯罪所用财物的;首要分子未要求,而主动要求参加聚众斗殴活动的或经首要分子要求参加,欣然应许并主动出谋划策的;积极联系纠集斗殴人员,主动为聚众斗殴约定斗殴时间和地点的或创造条件的;或积极唆使他人参与斗殴行为;受首要分子胁迫参与的,但后来积极参与组织、策划、斗殴的;(2)被胁迫参与的:被胁迫参与斗殴,造成严重后果(不包括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被胁迫参与斗殴后,积极参与组织、策划斗殴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处罚准则:《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从犯罪客体上看,不仅侵犯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可能侵犯到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从犯罪情节上看,不仅有普通情节的认定,同时也存在四种加重情节的认定;从犯罪主体上看,人数众多,涉及到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的认定,甚至还存在主、从犯的认定问题,所以说该罪是司法实务中常见多发、相对复杂,但法律规定又较少的一种犯罪。正是因为上述原因,导致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其中尤其在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认定方面,实务界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加之“宁枉不纵”的传统司法理念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者,因此该罪在审判实务中多是将所有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全部纳入到该罪的主体范围之内,对涉案主体进行扩大化。然而这样的扩大化不仅有损刑法的严肃性,也违背了聚众斗殴罪的立法本意,同时也极大的浪费了司法资源。因为根据刑法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持械聚众斗殴指什么械,未持械者如何判刑法上关于“持有”型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将“持有”作为定罪情节,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另一种就是将“持有”作为量刑情节,如聚众斗殴罪,持械是聚众斗殴的一种量刑情节,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何谓持,何谓械,何又谓持械,在具体的案情认定中却有争议。认定持械聚众斗殴的“持”和“械”“持”基本有两个方面,是一种行为,即握、拿、使用、携戴或携带;也是一种状态,即随着行为人的身体并为行为人能有效支配的一种状态。既然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量刑情节,那么,认定“持”的行为离不开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聚众斗殴。如斗殴中,为了战胜对方并未约定双方持械,而某人手中暗藏铁钉或者绣花针,也应认定为持械。如果不是为了聚众斗殴,临时发生纠纷中而使用前述工具,则不是持械聚众斗殴中的持械行为。既然持的行为有两个方面,那么为了聚众斗殴,何时开始算作是聚众斗殴的持械行为着手之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一般认为只有双方开始实施斗殴的行为,才能被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由于持械是量刑情节,那么持械的行为也应当从开始斗殴时计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刑法之所以将持械规定为加重的量刑情节,用意在于禁止这种持械行为本身。因为持械行为往往容易激化矛盾,使问题更不容易得到解决,而且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比不持械的后果严重得多。刑法这样规定体现的是“打早”。如果认定持械行为必须要到斗殴开始,那么立法用意将不能得到体现。所以笔者认为,持械行为的‘持有’实际上是聚众斗殴罪的预备阶段,即为犯罪创造条件,那么在预备中开始初持械,在聚众斗殴之前丢掉后再参加斗殴的行为,显然不是预备中止,对聚众斗殴而言,还能不能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形式上符合持械聚众斗殴,但是已经不具有持械斗殴的危害性,因此,不宜再作为加重的量刑情节。虽然持械,但自始至终使用就都被制服或者将对方制服,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持械?持有这类器具,对社会就构成潜在威胁,在斗殴中虽未使用,但如遇紧急情况,不排除使用的可能,可能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从加大处罚力度出发,只要有证据表明其有使用的表示,就可以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虽然在聚从斗殴中未使用器具,但有证据证实,其携带器具的目的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到达现场后未使用,也应认定持械;如果携带的是生活器具,并不是为了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而且也确定没有拿出来使用,这种情况不能认定持械,否则有悖于主客观相一致的立法精神。对犯罪分子在斗殴现场寻找工具并使用,或者部分人从斗殴的对方手中夺得器械,是否为持械聚众斗殴?如果寻找的器具仅是为了防止自身受到较大的打击,不具有积极追求他人伤亡的故意,不应认为持械。刑法条文中虽未规定持械在哪一阶段,但是,按常理来看,主要是指经过充分准备,较为严重危害社会的持械行为。在犯罪地现场寻找到工具的,不再是持械聚众斗殴,而直接根据伤害后果来判断,如果造成伤害后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后果的,定故意罪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这种严重后果,则制定聚众斗殴罪,量刑上不以持械为加重情节。所谓“械”,最基本意思是器械,在聚众斗殴中,一般常见的为刀、枪、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但显然,持械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拿着砖头、砖块、椅凳、烟缸等,只要为聚众斗殴的目的,均是“持械”之械。在实际的打架斗殴中,常用“带家伙”,这里的家伙,也就是持械的械具。因此,械具的认定不能根据其本身的大小或者威慑力来认定,而主要应当根据聚众者以及积极参加者的主观方面认定。认定这个主观方面,可以结合双方事情发生的原因,事情发展的过程来认定。对于临时的双方冲突的行为人,如果人数众多,也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持有器械,应当按照持械聚众斗殴加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械”不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物,而具有刑法的规范意义的物,需要我们结合斗殴双方的情况,根据双方的目的来认识。在实践中,聚从斗殴双方所持器械类型繁多;有一些涉及到非法持有枪支或者爆炸物罪,这种情况发生了二者的竞合。对整个聚众斗殴罪而言,它们构成了持械聚众斗殴;但单独同时触犯了非法持有枪支罪或者爆炸物罪。是否同时构成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认为,对这一种情况,这些对象本身也是持械的械具;如果斗殴之地确实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那么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认定为前罪,而不再是聚众斗殴罪了。如果在偏僻之处,不可能危及到公共安全,这些就应当是持械之械,而非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刀具了。聚众斗殴罪判多久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聚众斗殴罪会咋样

    专业解答在法律上,“聚众斗殴罪”通常是指涉及组织、筹划、指挥或是积极参与群体斗殴活动的罪行,这种行为往往给公共秩序带来了极大的混乱和破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任何犯下这一罪行的个人都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则将被判处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于最终的刑罚,将视犯罪情节、相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多个因素,经由法院进行裁决。

    2024.10.23 1505阅读
  • 聚众斗殴罪受害者的法律保护

    专业解答秉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涉及聚众斗殴罪案件中遭受伤害的受害者,享有向司法机关报告该事件的权力,同时也有着就被侵害物质利益提起刑罚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侵权方进行赔偿的法律途径。具体而言,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工作主要依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与协作。

    2024.10.22 1881阅读
  • 聚众斗殴罪对纠集者的处罚有什么标准

    专业解答聚众斗殴罪对犯罪组织者的刑罚裁量准则是什么对于组织多人球场斗殴事件中起领导作用者以及其他参与其中且表现积极之人,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罚。

    2024.10.20 1643阅读
  • 聚众斗殴罪参与者怎么处罚

    专业解答对于聚众斗殴罪参与者的定罪及量罚措施在审理聚众斗殴案件时,通常情况下会认定这是两方人员之间的群体性冲突行为。对于任何一方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应该根据其行为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聚众斗殴罪,是指那些出于报复他人、争夺势力范围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众多人员形成帮派组织,并相互进行暴力斗殴,从而严重侵犯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

    2024.10.19 1586阅读
  • 聚众斗殴罪处理参与者吗

    专业解答对于聚众斗殴罪之参战人员的惩处标准如下:对于首要犯罪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斗殴的人,施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在存在藏匿器械进行大规模斗殴等严重情节时,对首要犯罪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2024.10.18 125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