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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支付期限从鉴定后开始,到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为止。之后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若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提醒:职工需及时了解伤残鉴定流程和标准,确保自身权益。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和支付主体,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1-30 17:5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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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安心退出工作岗位,等待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就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期间要关注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五、六级伤残职工,如果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就等着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留意用人单位是否按时发放。若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伤残津贴也会停止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025-11-30 16:4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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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致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伤残津贴。到法定退休年龄办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津贴,基金补差价。
2.职工因工致五、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难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2025-11-30 16:3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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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伤残津贴发放年龄因伤残等级而异。一至四级伤残的,发放至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五、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至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会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当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就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对于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职工,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大家在遇到工伤伤残情况时,清楚自身权益和应享待遇。如果对伤残津贴的发放等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30 16:3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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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津贴发放年龄确实因伤残等级情况不同而有差异。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对于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时,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职工应及时了解自身伤残等级对应的津贴政策,确保权益。
2.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贴,避免错发漏发。
3.加强对伤残津贴发放的监管,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和职工权益。
2025-11-30 16:05: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