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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是不是能到法院诉讼,想了解法院是否会受理我已经劳动仲裁过的案件?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只要你持有仲裁委出具的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证明案件经过了仲裁前置程序,且诉求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等),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通常能到法院诉讼。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起诉条件主要是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若仲裁不予受理是因不属于受案范围等,法院可能也不受理。解决方案是准备好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相关证据等材料去法院立案,让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劳动仲裁做出不予受理裁定,可以凭借有关证据及裁定书到管辖权法院直接起诉。法律规定仲裁应当在两个月内结案,如果立案受理后二个月没有结案,可以申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劳动仲裁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规定(一)受理仲裁的受理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受理,从而引起仲裁程序开始的行为。仲裁程序始于仲裁当事人的申请,但仅有申请还不能开始仲裁程序,仲裁申请是仲裁当事人的行为,仲裁申请要引起仲裁程序,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那么仲裁程序就不可能发生。只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仲裁程序才真正开始。申请是受理的前提,受理是申请的结果。仲裁程序的开始,是申请与受理二者的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一经受理,便产生了以下法律后果:(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取得了当事人资格,各自依法享有本法规定的仲裁中的权利并承担仲裁中的义务。(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取得了对这一案件的仲裁权,仲裁程序从此开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当事人发生仲裁法律关系。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利也有义务依照本法规定的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对这一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提讼或向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或其他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受理当事人的或者仲裁申请。(3)仲裁时效中断。根据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二)审查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仲裁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本法没有明确受理条件,但根据相关条文和参考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审理法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争议的事项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内容,不是劳动争议,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审查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申请人自己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另一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只有申请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而申请仲裁,才是合格的申请人。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明确被申请人是谁,也就是说与谁发生劳动争议。5.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保护自己权利的具体内容。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及适用的法律等。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劳动仲裁处理得都挺快的。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书面通知申请人。要是受理了,裁决得在四十五天内作出;要是需要延长,最长也不能超过十五天,还得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应在受理案件后45天内完成审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天。通常,仲裁机关从受理案件到作出裁决的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审理期限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仲裁机构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案件审结后,用人单位要是对裁决结果有意见,可以向司法机构申诉或起诉。但要注意,这些申诉或起诉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得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在这过程中,用人单位得好好准备证据和资料,这样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申诉主张。
专业解答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去申请劳动仲裁却没被受理,别慌!这可能是因为申请手续不完整或没达到受理标准。你得先核对一下原因,要是缺资料就赶紧补上,要是裁定有误,在法定期限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呢。在这过程中,别忘了保管和搜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出勤记录这些。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度如何如您有意向寻求劳动仲裁,劳动部门通常情况下都会予以受理。其所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1.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因开除、解雇或辞职以及离职所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争议;3.以及对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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