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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履行合同后是否仍有效

王** 甘肃-白银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1.29 09:11:47 437人阅读

双方履行合同后是否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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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权利义务通常会终止,但合同并非必然失效。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无需再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
(2)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具有独立性,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依然有效。结算条款可对双方经济往来进行核算,清理条款则用于处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务。
(3)即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像质量保证期约定、违约责任后续处理等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提醒:合同履行完毕后,仍要重视合同中结算、清理等条款。若履行中出现争议,可依据合同条款维护权益,不同合同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9 13:0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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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关注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明确双方经济核算和后续事务处理的具体方式。
(二)对于合同中涉及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后续处理等条款要格外重视,即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这些条款仍有约束力。
(三)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违约情况,及时保留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5-11-29 12:4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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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权利义务会终止,但合同并非一定失效。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不用再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
2.合同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旧有效。结算条款用来核算双方经济往来,清理条款用于处理合同终止后的事务。
3.像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货款付清,权利义务终止,但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处理等约定仍有约束力。履行有争议或违约时,合同条款可解决纠纷。
4.可见,合同履行完毕后部分条款可能继续有效。

2025-11-29 12:1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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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履行完毕后权利义务终止,但合同并不必然失效,部分条款可能继续有效。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权利义务终止通常是在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整体失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不再有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不过合同里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具备法律效力。结算条款可用于核算双方经济往来,清理条款则用于处理合同终止后的事务。就像买卖合同中,货物交付且货款支付完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然而质量保证期约定、违约责任后续处理等条款仍具有约束力。若履行过程有争议或违约情况,合同条款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如果您在合同履行及条款效力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9 10:4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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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后,权利义务虽终止,但合同并非必然失效,部分条款会继续有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使当事人不再承担约定的给付义务,不过结算和清理条款依然具备法律效力。结算条款可核算双方经济往来,清理条款能处理合同终止后的事务。

在实际中,如买卖合同里货物交付、货款支付完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但质量保证期约定、违约责任后续处理等条款仍有约束力。而且若履行中出现争议、违约等情况,合同条款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结算和清理条款内容,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也要关注仍有效的条款,按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2025-11-29 10:05:59 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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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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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是否有效?

    专业解答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如果是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不一定是对等的,而且很可能违约计算标准也不相似。

    2024.06.14 1120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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