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张家口法律咨询 > 张家口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自己起诉不知对方信息咋起诉

自己起诉不知对方信息咋起诉

胡** 河北-张家口 受理范围咨询 2025.11.29 05:53:47 365人阅读

自己起诉不知对方信息咋起诉

其他人都在看:
张家口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张家口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起诉时,明确被告信息很重要。不知对方信息可这样做:
若不知身份证号,但有姓名、年龄、住址等,可让律师去公安部门查询。
若是合同纠纷,查看合同上对方信息;交易往来的,查找交易记录、支付凭证。
侵权纠纷中,事发地监控、证人或许保留了对方部分信息。
实在无法获取关键信息,法院可能不受理起诉。起诉前要尽力收集信息,保障诉讼顺利。

2025-11-29 10:33: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起诉时需明确被告信息,不知对方信息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若实在无法获取关键信息,法院可能不予受理起诉,起诉前应尽力收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若不知对方身份证号但有姓名、大概年龄、住址等,可委托律师持律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安部门查询。在合同纠纷中,合同上会有对方信息;交易往来时,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可能包含对方联系方式、地址。侵权纠纷里,事发地监控、证人或许保留了对方部分信息。若无法获取关键信息,法院因被告不明确不予受理起诉,这会使起诉无法正常推进。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起诉前要尽力收集对方信息。如果在收集被告信息或起诉过程中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29 08:41:18 回复
咨询我

起诉前明确被告信息十分必要,否则法院可能因被告不明确不予受理。若不知对方身份证号,知晓姓名、大概年龄、住址等,可委托律师持律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安部门查询。

若涉及合同纠纷,可查看合同获取对方信息;若是交易往来,可查找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从中获取对方联系方式、地址等。

若因侵权纠纷起诉,事发地的监控、证人可能保留了对方部分信息,可据此获取。

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起诉前应尽力收集对方信息。如自身难以获取,可借助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力量,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被告信息。

2025-11-29 08:31:2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在起诉时明确被告信息是必要的。当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但有姓名、大概年龄、住址等信息时,可通过委托律师,凭借律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安部门查询,这是获取被告身份信息的一种合法途径。
(2)对于合同纠纷,合同上通常会有对方的详细信息,可直接从中获取。
(3)在交易往来场景中,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可能包含对方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可从中查找。
(4)若遇到侵权纠纷,事发地的监控和证人或许保留了对方的部分信息,可通过这些渠道获取。
(5)若无法获取关键信息,法院可能以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起诉。

提醒:起诉前应多途径尽力收集被告信息,若遇到复杂情况难以收集,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9 07:17:20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仅不知对方身份证号,但有姓名、大概年龄、住址等信息,可委托律师凭借律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安部门查询。
(二)遇到合同纠纷时,查看合同上对方所留信息。
(三)在交易往来情形下,查找交易记录、支付凭证,从中获取对方联系方式、地址等。
(四)因侵权纠纷起诉时,通过事发地的监控、证人获取对方部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5-11-29 06:16: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