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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未满,提前解除培训协议,违约金怎么赔偿?

ask****486 上海 其他咨询 2018.04.05 17:04:17 2018人阅读

培训期未满,提前解除培训协议,违约金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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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018-04-18 15:2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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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1、关于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外派培训)和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你的协议里约定提前辞职违约金,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你可以不遵守。  
2、关于培训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关于培训费的违约金,首先得确定,是否约定了服务期(这个一般是按照另外签订的培训服务期协议),另外就是具体的培训费是多少,这里的培训费是支付给培训机构的、分摊到你个人头上的培训费用,最后,培训费不能按每年20%递减,而应该按照已经过去的服务期进行递减。

2020-11-04 01: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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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也属于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公司对其进行的岗前培训也是为了让新员工进一步熟悉公司环境。另外岗前培训一切都是按照正式工作的要求,应理解为与正式工作无区别,理应计算工资。2.正规公司的培训都是有工资的,即带薪培训。培训期不能与试用期划等号。如果还没有签合同,对工资没有约定的话,从法律上讲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按集体合同,如没有集体合同的,就按同岗同酬来计算。如还不行,就按最低标准工资来计算。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该条适用的规则是劳动者先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劳动者方原因,不用支付培训费。4.同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有合法依据,如果没有,那么属于违法解雇,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5.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1.培训也属于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公司对其进行的岗前培训也是为了让新员工进一步熟悉公司环境。另外岗前培训一切都是按照正式工作的要求,应理解为与正式工作无区别,理应计算工资。2.正规公司的培训都是有工资的,即带薪培训。培训期不能与试用期划等号。如果还没有签合同,对工资没有约定的话,从法律上讲应相互协商,协商不成按集体合同,如没有集体合同的,就按同岗同酬来计算。如还不行,就按最低标准工资来计算。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该条适用的规则是劳动者先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劳动者方原因,不用支付培训费。4.同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有合法依据,如果没有,那么属于违法解雇,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5.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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