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界限不清可按一定步骤处理。若有能证明界限的历史资料、测绘数据等,可作为重要证据。
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先协商解决,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争议界限达成一致协议。
2.若协商不成,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优先选择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按规定寻求政府或司法途径处理。
法律分析:
(1)土地纠纷界限不清时,协商是首要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能高效解决问题。
(2)若协商不成,不同主体间的争议处理机关不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5)涉及历史资料、测绘数据等能证明界限的,可作为重要证据使用,有助于明确界限。
提醒:处理土地纠纷时要重视证据收集,按法定程序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土地争议界限达成一致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单位之间的争议,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三)若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在土地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能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五)涉及历史资料、测绘数据等能证明界限的,可作为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界限不清时,处理步骤如下:
一是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就争议界限达成协议。
二是若协商无果,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三是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起诉。
四是解决纠纷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五是历史资料、测绘数据等能证明界限的,可作重要证据。
结论:
土地纠纷界限不清,先协商,协商不成按主体不同由相应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起诉,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历史资料等可作证据。
法律解析:
当遇到土地纠纷界限不清的情况,法律规定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能在友好的氛围下化解矛盾。若协商无果,根据纠纷主体不同,处理机关不同,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历史资料、测绘数据等能证明界限的材料可作为重要证据,为准确界定土地界限提供依据。如果您在土地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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