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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开设赌场获利五千以下也存在被立案的可能,获利金额不是唯一立案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这些情形的,属于“开设赌场”,应立案追诉。即便获利未达五千,若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三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形,同样会被立案追诉。所以,对于开设赌场是否立案,要结合多种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仅依据获利金额。如果遇到与开设赌场立案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1-22 16:1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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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赌场获利五千以下确实可能被立案。获利金额并非开设赌场罪立案的唯一衡量标准,除获利外,行为方式和其他情节也至关重要。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多种属于“开设赌场”应立案追诉的情形,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
2.即便获利未达五千,若存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三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况,同样会被立案追诉。
3.为避免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打击赌博网站的建立和运营。公众也需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赌博活动,不参与开设赌场的相关行为。
2025-11-22 15:3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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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开设赌场的行为并不单纯以获利五千以下来判定是否立案。根据司法解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这些情形下即便获利少甚至未获利也会立案追诉。
(2)即便获利未达五千,若存在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三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况,同样会被立案追诉。这表明立案需综合多种因素考量,获利金额不是唯一标准。
提醒:
开设赌场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论获利多少,只要符合相关情形就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不同案情对应不同处理结果,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2 14:0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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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避免因开设赌场被立案追诉,不要建立赌博网站,也不要将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
(二)不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并接受投注,不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
(三)在日常活动中,杜绝出现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三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营利为目的,有开设赌场相关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虽获利未达五千元,但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三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情形,也应立案追诉。
2025-11-22 12:4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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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赌场获利五千以下也可能被立案。以营利为目的,有以下情形算“开设赌场”会被追诉:建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建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做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2.即使获利不到五千,但抽头渔利累计三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等,也会立案。
3.立案不只看获利金额,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2025-11-22 11:34: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