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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扣留转看守所最久多久

任** 重庆-大足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5.11.22 06:02:11 436人阅读

派出所扣留转看守所最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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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被派出所行政拘留,要积极配合执法,在拘留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可利用时间反思自身行为。若认为行政拘留不合法,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若被刑事拘留转至看守所,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为嫌疑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嫌疑人在看守所应如实供述,配合调查。若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11-22 10: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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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扣留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长不超二十日。

2.刑事拘留会转至看守所。通常,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要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

3.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批时间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接到申请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刑事拘留转看守所最长三十七日。

2025-11-22 09:3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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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派出所扣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二十日,刑事拘留转看守所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法律解析:
派出所扣留存在两种情况。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其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日。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转至看守所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综合来看,刑事拘留转看守所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若大家在这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2 08: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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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扣留主要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期限有限,最长不超二十日。刑事拘留后会转至看守所,从拘留到最终是否逮捕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时间流程。
2.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要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3.综合这些时间规定,刑事拘留转看守所的最长时间可达三十七日。
4.建议当事人在被扣留期间,及时联系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11-22 07:1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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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派出所扣留包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情况。行政拘留有明确的期限限制,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拘留后会转至看守所。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4)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转看守所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提醒:
不同性质的扣留期限不同,遇到相关情况应及时了解具体扣留类型。案情不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22 06:23:47 回复

没有最短时间规定,所以没有办法说最快多久,关键看是否有犯罪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调查清楚一般自然会放人,快的话可能3天以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羁押到30天左右做决定,如果公安认为确实有相关证据会报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有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除非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否则,要等到判决。所以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3)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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