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被利用实施诈骗,立案标准按诈骗罪一般规定执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不过,各地区可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对于被利用者和利用者的处理有所不同。若被利用者存在被胁迫、受蒙骗等情形,可能不构成犯罪或从轻、减轻处罚;而利用者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会依据其诈骗数额、情节等定罪量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严格依照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立案追诉。
2.当事人可收集被胁迫、受蒙骗等相关证据,以争取有利处理结果。
3.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准确区分被利用者和利用者,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分析:
(1)他人被利用实施诈骗时,立案标准按照诈骗罪一般规定执行。当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此时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2)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会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3)对于被利用者,若存在被胁迫、受蒙骗等情形,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而利用者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会依据其诈骗数额和情节等进行定罪量刑。
提醒:
若涉及诈骗案件,需留意当地具体立案标准。不同案情下被利用者和利用者的责任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他人被利用诈骗,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了解当地关于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若达到该标准,可督促公安机关立案追诉。
(三)若被利用者存在被胁迫、受蒙骗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其情节,为其争取不构成犯罪或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他人被利用实施诈骗,立案标准按诈骗罪一般规定执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依当地经济社会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3.被利用者若被胁迫、蒙骗,可能不构成犯罪或从轻、减轻处罚;利用者构成诈骗罪间接正犯,按诈骗数额和情节量刑。
结论:
他人被利用诈骗,立案标准按诈骗罪一般规定,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数额较大可立案,各地可确定具体标准;被利用者有特殊情况或不构成犯罪或从轻、减轻处罚,利用者构成间接正犯按情节量刑。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对于被利用实施诈骗者,若存在被胁迫、受蒙骗等情形,在法律上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而利用他人实施诈骗的人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会按照其诈骗数额、情节等进行定罪量刑。如果遇到此类诈骗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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