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债务纠纷中夫妻如何承担

债务纠纷中夫妻如何承担

庞* 黑龙江-哈尔滨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1.18 00:03:38 311人阅读

债务纠纷中夫妻如何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哈尔滨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债务由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属共同债务,用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2.个人债务承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所需,一般是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己还。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

2025-11-18 07:06:0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务纠纷中夫妻债务承担需分情况,共同意思表示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此类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处理债务纠纷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8 05:53:23 回复
咨询我

1.债务纠纷里夫妻债务承担需区分情况。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时应明确债务性质,留存相关证据。债权人在出借时,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遇到纠纷协商不成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5-11-18 04:15:4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债务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提醒:在处理债务纠纷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债务性质。因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8 02:31:32 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债务性质: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是则为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二)共同债务处理:属于共同债务的,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夫妻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三)个人债务处理:个人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符合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5-11-18 00:50:24 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务常见的问题1、将公司债务误认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误解是由于当事人不理解公司法的内容造成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即,以投入公司的财产作为偿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一般与负担无关,除非股东有滥用股东权的行为。2、将误认为共同债务经常有当事人将个人债务误认为共同债务,因此焦虑不堪。这种疲惫之苦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找个律师(当然是比较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就清楚了。侃离婚系列文章对此说明得很清楚,此处不再讨论。3、共同债务承担比例不清有时候,当事人为了省事,通过一纸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没有将共同债务分担的比例约定清楚,事后,麻烦不断。所以,不要寄希望于任何口头承诺,将约定落实到纸面上是非常必要的。4、分担共同债务认识上的错误很多时候,一方当事人(常常是女方)主张自己不负担共同债务,男方也爽快答应,并落到了纸面上,可是,人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女方还债,女方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基本上,这种约定是男方摆了女方一道。5、调解过程中的疏忽法官在制作调解书时,往往有这样一句话,其他债务不要求处理,看起来蛮普通的一句话,给当事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被隐瞒的债务几乎无法处理;从而导致争吵不休。二、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承担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