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可自行评估现状,若有未完成且能盈利订单、停产会致设备损坏贬值等利于增加财产、提升清偿比例的情况,可向管理人提出继续生产的建议。
(二)若企业设备老化、市场需求低迷、继续生产增加亏损或存在原材料供应、资金周转等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反馈,配合停产决策。
(三)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提供准确的企业资产、经营、市场等方面信息,助力管理人综合考量做出合理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管理人实施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等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继续生产经营属于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管理人应遵循该条规定处理。
1.企业破产清算不一定要停产,是否停产由管理人视实际情况而定。
2.若继续生产能增加债务人财产、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如存在盈利订单,或停产会让设备贬值,管理人可能让企业继续运营。
3.若企业设备老化、市场需求低,继续生产会亏损,或原材料供应、资金周转有问题,管理人通常会选择停产,保护债权人利益。
4.停产与否要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经营、市场等因素,以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结论:
破产清算不一定会停产,是否停产由管理人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解析:
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里,管理人有决定企业是否停产的权力。若继续生产能增加债务人财产、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像有可盈利的未完成订单,或停产会造成设备损坏贬值等情况,管理人可能让企业继续运营。反之,若企业设备老化、市场需求低、继续生产会加剧亏损,或存在原材料供应、资金周转等难题,管理人一般会选择停产,以此避免资产进一步消耗,保障债权人利益。这一决策需综合考量企业资产、经营以及市场等多方面因素,核心是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如果对破产清算中企业停产与否的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破产清算时企业不一定停产,是否停产由管理人依实际情况判定。若继续生产能增加债务人财产、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管理人可能决定继续生产。
2.当企业有未完成且可盈利的订单,或者停产会造成设备损坏贬值等情况,继续生产经营是有益的。
3.然而,若企业设备老化、市场需求低,继续生产会导致亏损增加,或者无法解决原材料供应、资金周转等难题,管理人一般会选择停产,防止资产进一步消耗,保障债权人利益。
4.所以,企业是否停产要综合考虑资产、经营、市场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建议管理人在决策时进行全面评估,权衡利弊后做出最有利于各方的选择。
法律分析:
(1)破产清算时企业不一定停产,管理人会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2)当继续生产能增加债务人财产、提高债权人清偿比例时,如存在可盈利的未完成订单,或停产会导致设备贬值,管理人可能让企业继续生产。
(3)若企业设备老化、市场需求低,继续生产会增加亏损,或面临原材料供应、资金周转难题,管理人通常会选择停产,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4)是否停产需综合考虑企业资产、经营、市场等多方面因素,核心目标是实现债务人财产最大化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提醒:企业或债权人在面对破产清算情况时,应全面分析自身情况。因不同企业状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了解具体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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