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前房产拆迁,婚后用共同财产补差价,差价对应房产份额为共同财产,可分割。
3.婚后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一般是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4.安置房未办产权登记,法院先处理使用权,取得产权后可另行起诉分割。
结论: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要依据多种情况处理,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拆迁婚后补差价,差价对应份额可分割;婚后房产拆迁所得一般为共同财产,可协商或由法院按原则判决,未办产权登记的先处理使用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性质决定其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因其来源是婚前个人房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房产拆迁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这部分差价对应的房产份额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入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婚后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由于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协商分割最好,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对于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法院考虑到产权的不确定性,通常先处理使用权,等取得产权后当事人再另行起诉分割。如果您在离婚拆迁安置房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要依不同情形处理。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婚前房产拆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的,差价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后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4.若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通常只处理使用权,取得产权后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先友好协商,确定拆迁安置房分割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公平合理分割。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安置房,因其属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保障了婚前财产所有者的权益。
(2)婚前房产拆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的情况,差价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对夫妻共同投入的认可。
(3)婚后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4)若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一般只处理使用权,待取得产权后,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
提醒: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房产性质:确定拆迁安置房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还是婚后房产拆迁所得,以及是否有婚后补差价等情况,以此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商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
(三)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法院先处理使用权,取得产权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时一般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毕竟房子的主人是父母。不过,要是在婚姻期间,父母说要把房子送给子女和他们的配偶,或者子女和他们的配偶对房子有很大投入让它更值钱了,那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这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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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关于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合法性探讨关于拆迁安置房是否能直接写子女姓名的问题,通常来说答案并非如此。拆迁安置房的协议条款具有不可随意更改的约束力,因为此种协议本身即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旦双方签署协议,便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待获得拆迁后的房产证之后,当事人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专业解答关于对拆迁安置房屋不满的解决方案若对于拆迁安置房满怀不满,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若对该行政裁决结果依然感到不满,此时便可依据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同时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资料作为支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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