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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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唤是诉讼离婚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庭审正常进行的重要程序。法院按规定会在开庭三日前以传票等形式传唤原告、被告及相关诉讼参与人。
2.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出现同样情况,则按撤诉处理。
3.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应重视法院传票,按时参加庭审。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需提前向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准备好合理的证明材料,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1)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会在开庭三日前以传票等形式传唤原告、被告及相关诉讼参与人参加庭审,这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庭审正常进行的重要程序。
(2)对于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仍能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决。
(3)对于原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即此次诉讼程序结束。
提醒:
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务必重视法院传唤,按要求参加庭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避免不利后果。不同案情应对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被告来说,收到传票后应积极准备参加庭审,若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需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避免因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而被缺席判决。
(二)对于原告而言,同样要重视传票,按时参加庭审。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也应提前与法院沟通,防止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诉讼离婚时,法院会进行传唤。按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会以传票等形式让相关人员参加庭审。
2.若被告被传票传唤后,没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3.若原告被传票传唤后,没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会按撤诉处理。传唤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庭审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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