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普陀区法律咨询 > 普陀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财产显失公平怎么办

离婚财产显失公平怎么办

周** 上海-普陀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1.11 15:22:27 369人阅读

离婚财产显失公平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普陀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普陀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协议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需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诉讼离婚的可在上诉期内上诉,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不同离婚方式有不同的救济途径。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发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不过,只有能证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求;若无法证明,诉求将被驳回。而诉讼离婚中,若对一审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所以,当发现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十分关键,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1 20:45:08 回复
咨询我

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有不同处理方式。协议离婚后发现显失公平,可在一定期限内起诉,但需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诉求会被驳回;诉讼离婚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上诉,由二审法院审理裁判。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议离婚后认为财产分割不公,要在规定时间内起诉,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2.诉讼离婚若不服一审判决,应在上诉期内及时上诉,配合二审法院审理工作。
3.不管哪种情况,发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都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11 20:25: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不过,若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诉讼请求会被驳回;若证实存在此类情形,诉求会得到支持。
(2)诉讼离婚中对一审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上诉。在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提醒:
发现离婚财产分割显失公平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区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1 19:00:27 回复
咨询我

(一)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应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同时要收集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诉讼离婚对一审财产分割判决不服,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财产明细、相关交易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5-11-11 17:39:04 回复
咨询我

1.协议离婚后发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若法院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会驳回诉求;若情况属实,则支持诉求。
2.诉讼离婚时,若对一审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上诉,二审法院会根据情况裁判。
发现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5-11-11 16:08:07 回复

一、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客观要件。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二是主观要件。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此,受害人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对方具备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在此情况下,受有不利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考虑主观条件,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商业道德,保护处于弱者位的消费者的利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