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通常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应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接到申请七日内作决定。
若家属未收到明确拘留时长通知,可主动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与拘留期限。若遭遇超期羁押,可委托律师处理。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家属主动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获取准确的案件信息和拘留期限。
2.若发现超期羁押,及时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申诉,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2025-11-11 09:21:1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通常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认为需逮捕的,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
(2)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内作出决定。
(3)若被拘留人家属未收到明确拘留时长通知,可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4)若出现超期羁押,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向公检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提醒:
被拘留人家属要及时关注拘留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超期羁押情况复杂,建议联系律师进一步分析处理。
2025-11-11 09:09:1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被拘留人家属未收到明确拘留时长通知,可主动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以便知晓案件进展和拘留期限相关情况。
(二)当出现超期羁押情况,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会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5-11-11 08:27:51 回复
咨询我
1.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通常,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应在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犯,提请审批时间可延至三十日,检察院需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2.若被拘留人家属未收到明确拘留时长通知,可联系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
3.若出现超期羁押,可委托律师向公安、检察院申诉,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2025-11-11 07:55:4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刑事拘留有不同的期限规定,家属未收到明确拘留时长通知可联系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可委托律师申诉。
法律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有其明确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的,要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若被拘留人家属未收到明确的拘留时长通知,可主动与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沟通,以了解案件进展和拘留期限。要是出现超期羁押的情况,家属可委托律师,律师会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如果您在刑事拘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2025-11-11 06:28: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