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当对方不让看孩子时,首先可选择协商解决,以和平理性的方式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这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
(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具体安排作出公正判决。
(3)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法院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要明确,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协助的个人和单位,并非子女,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
提醒:
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要注重方式方法,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当对方不让看孩子时,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明确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避免矛盾升级。
(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探望权。
(三)若对方不执行法院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针对的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并非子女,法院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若对方不让看孩子,先协商解决,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对探望安排作出判决。
3.若对方不执行判决或裁定,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协助的个人或单位,非孩子。法院会用罚款、拘留等措施促其履行义务。
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方有探望权,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非子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当对方阻碍行使探望权时,先协商确定探望细节是较为温和有效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途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探望事宜作出公正判决。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执行针对拒不协助的个人和单位,并非子女本人,法院会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权利。若在离婚后遇到探望权受阻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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