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转逮捕有明确条件。当被监视居住者违反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时,可实施逮捕。比如未经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批准会见他人或通信等行为,都属于违反规定情形。
(2)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或伪造证据、串供、企图自杀或逃跑等,同样可能导致转逮捕。
(3)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监视居住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予以逮捕。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来做出转逮捕的判断。
提醒:
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因违规导致被逮捕。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被监视居住者应严格遵守规定,不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企图自杀或逃跑。
(二)司法机关在判断是否转逮捕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
(三)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若想避免被转逮捕,要展现出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1.监视居住转逮捕有条件。被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如未经批准离开住处、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未及时到案、干扰作证、毁灭伪造证据、串供、企图自杀逃跑等,可被逮捕。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仍有社会危险性的,也应逮捕。
3.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转逮捕。
结论:
监视居住转逮捕有相应条件,包括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以及采取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等情形。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违反监视居住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如未经批准离开执行处所、未经批准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企图自杀或逃跑等,可予以逮捕。同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也应当逮捕。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判断是否将监视居住转为逮捕。如果对监视居住和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操作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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