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施工单位若未按规定施工,像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导致人员死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施工单位有保障施工安全的法定义务。
(2)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况时,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为了防止各方通过非法转包分包逃避责任,保障受害者能获得赔偿。
(3)死亡人员自身有过错,如违反安全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会减轻其他责任主体赔偿责任,遵循了过错相抵原则。
(4)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也可能担责,因为监理单位有监督工程安全合规的职责。
(5)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调查,由其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受害者家属可据此索赔,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这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法定程序。
提醒:施工各方需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法律要求,避免违法行为。受害者家属索赔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施工单位若未按规定施工,比如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要担主要赔偿责任,所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施工,做好安全保障。
(二)工程有转包、违法分包情况,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各方在工程转包、分包时要确保合法合规。
(三)死亡人员自身有过错会减轻其他责任主体赔偿责任,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不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四)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可能担责,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理义务。
(五)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调查,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合法途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建筑工程拆除死亡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考量。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像未设警示标志、未提供防护设备致人员死亡,担主要赔偿责。
2.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可能连带赔偿。死亡人员自身有过错,会减轻其他主体赔偿责。监理失职也可能担责。
3.事故后及时报警和通知部门调查,由其出责任认定书。家属依此索赔,协商不成可诉讼。
结论:
建筑工程拆除发生死亡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多因素,施工单位违规施工担主责,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时相关方可能连带担责,死者有过错会减轻其他方责任,监理失职也可能担责,需由有关部门认定责任比例,家属可索赔,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建筑法规,施工单位有按规定施工、保障安全的义务。若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等致人员死亡,施工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违反建筑法规,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对工程安全有共同管理义务,所以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死亡人员自身有过错,根据过失相抵原则,会减轻其他责任主体赔偿责任。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违反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需承担一定责任。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明确责任比例的关键。受害者家属可按责任比例索赔,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若您遇到此类复杂的责任认定与赔偿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